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进行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311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成立了“丹东市全省农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评选办),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初审。现将通过初审的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丹东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科;
2.丹东农业科学院稻作研究所;
3.丹东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部;
4.丹东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水产技术服务部;
5.东港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6.东港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渔业管理室;
7.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8.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振安区农业农村局经管改革科。
二、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长 那俊;
2.丹东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唐玮;
3.丹东农业科学院研究员(专技三级) 鲁宝良;
4.丹东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建设服务部部长 郭亮;
5.丹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农村经济和农机执法科副科长 李欣阳;
6.丹东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水产技术服务部负责人(专技七级) 袁甜;
7.东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承颜;
8.东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立川;
9.东港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姜淑美;
10.凤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关文毅;
11.凤城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姜厚智;
12.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文军;
13.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执法队农经师 王柱华;
14.振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国桓;
15.振兴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高级会计师 宫斌;
16.元宝区经济事务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高影;
17.丹东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赵秀军。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月15日17时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形式向市评选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要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3125579
邮寄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中心北路2号丹东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邮 编:118009
丹东市全省农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1日